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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制定出台“公务员活力20条”

日期:2024-04-18 08:30来源:沈阳日报次阅读

  近日,沈阳市委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工作若干措施》(简称“公务员活力20条”),围绕加强政治能力建设、队伍源头建设、能力素质建设、激励机制建设、监管体系建设、基层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工作内容、66项具体举措,形成“靶向”精准的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

  强化正向激励

  聚焦党中央及省委、市委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沈阳市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到重大战略部署到哪里,公务员工作就跟进服务到哪里。设立“职级职数激励专项池”,对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公务员给予职数倾斜,充分释放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效应。推动及时奖励扩面增效,对在全市重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国企改革、社会稳定、应急处突等领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公务员予以奖励,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强化专项考核,加强在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优秀公务员及时提拔使用,树牢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加强源头建设

  聚焦全市十个方面攻坚突破,坚持“缺什么、招什么,干什么、考什么”,实施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切实加强人才储备。加大招录专业人才力度,围绕汽车、航空、信息技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要求市直经济部门在招录重点业务岗位公务员时,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占比到2027年逐步提高至100%,持续优化公务员队伍专业结构。重点调任专业型干部,对从大型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任的公务员,在职级职数上予以重点支持,更好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坚持统一遴选和专项遴选相结合,建立公开遴选人员储备库,合理布局全市专业人才。

  突出锤炼本领

  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强化业务训练和实践历练,切实提升公务员干事创业的履职能力。实施公务员实践锻炼“双百”工程,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公务员到重点产业集群“链主”企业参加实训,选派100名左右公务员到中心镇、重点乡村进行实践锻炼,提升公务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用好优秀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基地,深入实施百名“85后”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三年专项行动和“90后”年轻干部培养储备计划,为年轻干部成长进步打牢基础。加强新录用公务员教育培训,通过探索延长初任培训时长,邀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先进典型走上讲台、交流体会,创新搭建选调生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到村任职选调生“调研提能力、献策促振兴”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引导新录用公务员迅速进入角色、找准工作定位、夯实履职基础。

  激发基层活力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通过将政策资源、工作力量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激发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热情。充实基层力量,将90%以上的招录职位用于基层机关,鼓励乡镇(街道)在编制限额内应招尽招;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倾斜政策,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支持所属乡镇机关在录用计划50%以内,招录具有本地户籍人员。保持队伍稳定,深入开展违规或变相占用乡镇机关职级职数情况清理整治工作,推动统筹职数使用向基层倾斜,保障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注重为基层减负,开展借调公务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让广大公务员安心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