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05 07:11来源:辽宁日报次阅读
“很高兴,住上了电梯房,还顺利办理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3.5万元的分摊费用全部用的公积金。”9月3日,家住辽阳市白塔区武圣街道汀州社区缴存职工李先生兴奋地说。随着辽阳首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完成,李先生成为辽阳第一个享受到此项提取政策的缴存人。
李先生所居住的房屋已有20余年的房龄,为方便出行,大部分业主有了为住宅加装电梯的想法,经过协商实施,现已完成电梯加装,李先生家分摊了3.5万元费用。不久前,李先生带着相关材料来到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白塔营业点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经白塔营业点的工作人员与社区核实,确认李先生所提交的材料属实后,很快为他成功办理了业务,其个人的实际出资金额已全部提取出来。
据了解,为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市民改善居住环境的支持力度,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业务。根据业务规定,在辽阳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自加装电梯开具发票之日起3年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提取范围为职工及其配偶,提取金额为不超过职工本人家庭所分摊的电梯加装实际费用。此项业务的推出,切实减轻了辽阳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时的自筹资金压力,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程、改善居住条件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