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05 08:14来源: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次阅读
近年来,盖州市积极创新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坚持扩大民主,推行“阳光”考核,采取“一述三评一选”的办法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让结果更透明、更服众。
一述,是指在全市各机关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各单位召开年度述职评议大会,每名公务员按照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进行述职,并有针对性的邀请下级部门、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参加述职评议大会。三评,是指在每名公务员述职结束后,由上级领导、单位同事和被邀请对象三方面分别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并将点评情况作为后期推选和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一选,是指在述职评议会议结束后,由全体机关干部包括单位领导在内,按单位优秀比例,一人一票推选年度优秀公务员,让真正优秀、得到大家认可的公务员被推选出来。
(盖州市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