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19 08:20来源:沈阳日报次阅读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沈阳市直机关等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市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机关特点,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全市法院政治轮训教学内容当中,准确领会《条例》精神,深度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切实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受警醒”。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出台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采取“八个纳入”“四查”机制等措施,实现落实“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的闭环式管理,筑牢廉洁公正司法“防火墙”。持续推进阳光司法,坚持审务督察常态化,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深化“一案双查”,加大业务审查和监督调查力度,让铁的纪律成为审判执行工作的自觉遵循。强化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压实司法审判责任,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实绩。
市检察院紧扣新修订的《条例》,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集中深入学,并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将《条例》纳入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年业务骨干培训班内容,以训助学。在以案促学上下功夫,采取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方式,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让党员、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市检察院党组要求各党支部要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以每个支部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市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及“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机融合、协同推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检察履职两手抓、两促进。
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强作风、严纪律、树形象,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警营“高规格启动、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系统推进“让党旗在警营高高飘扬”党建工程,创新活动载体,扎实推进落实,将“理论学习、检视整改、推动工作、成果转化”有机融合、一体贯通。坚持以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内外一体、执行有力的监督体系,推动全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聚焦安全稳定、护航发展、警务改革和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抓转化、求实效,以“三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创新升级“三清”机制,深耕基层基础工作,纵深推进“平安护航”专项行动,全面强化从严管党治警,为“推进沈阳公安工作现代化、护航辽沈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市医保局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说责,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对应的法律责任,深入剖析欺诈骗保案例,切实提高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紧密结合,针对“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等六方面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整治重点及整治措施,全面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市城乡建设局坚持原原本本读,对照学习“新旧条例”,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同时,注重运用近年来发生在本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注重学用结合,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与全市“口袋公园”“廉洁角”建设工作相结合,实现党纪学习教育与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