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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干部为事业担当

日期:2025-02-11 07:10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次阅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组织部门要着力解决“一乱三不为”问题,推动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引导干部争当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

  着力防范纠治政绩观偏差,解决乱作为问题。正确的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党校主阵地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学好用好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学深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完善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评价办法,着眼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设置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关键性、引领性评价指标,对乡镇、县直部门实施差异化考核,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引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把政绩观问题作为干部考察、巡察监督、述职评议、谈心谈话、提醒函询等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全面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解决不作为问题。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的最大激励,要校准干部评价使用的标尺准绳,让干得好的出新出彩,让“躺平式”干部无处可躺。建立健全一线考察、多维识才工作机制,完善干部日常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真正把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先。细化用好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目录,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细化“下”的具体情形,做到干部可对照、组织易判断、操作能执行,确保下之有据、下得服气;加强对“下”后干部的跟踪管理、回访教育,营造下不失志、下仍有为、下后能上的良好氛围。完善县管职级公务员管理制度,用好用活公务员职级晋升政策,统筹考虑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坚持“四个一批”原则,引导干部立足岗位争先进位、努力作为。

  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解决不敢为问题。干事创业肯定伴随风险,改革越到深处越需要担当作为,越需要组织撑腰鼓劲。明确“三个区分开来”具体情形和认定标准,梳理明晰容错免责的原则和界限,正确看待干部在先行先试、探索性实验及推动发展中的失误,让干部放开手脚干事创业。坚持实事求是综合研判,严格对照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干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因素综合研判,实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澄清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加大能力提升实训创新,解决不善为问题。能力本领是干事创业之基,要进一步创新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机制,练就干事创业“铁肩膀”。规范基础培训,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5年规划,构建“党性教育+能力培训”课程体系、“党校教师+一线干部”师资队伍、“课堂授课+现场体验”教学模式,既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又加强实践能力培训。持续选派优秀干部到沪苏浙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学习先发地区的先进理念、创新经验,让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拓宽视野、解放思维、提升能力。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有针对性组织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到经济发展主战场和重大斗争第一线磨炼意志、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