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21 08:09来源:丹东机关建设次阅读
中华民族是一个礼仪之邦,如何区分正常的礼仪交往和“反常”送礼,直接关系到我们日常人际交往的方方面面,在中国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加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增强自觉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的精神,近日,丹东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召开廉政党课:《过一个文明守法的春节》。
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亲戚朋友之间正常的礼尚往来,表达的是一种亲情友情。但是,有些财礼不能收也不能送。如上述条文规定,同样是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如果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定不能收。如果是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不能收也不能送。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定要清醒认识到行为的底线是:一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主要是指与执行公务相关联、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冲突,既包括管理和服务对象所赠,也包括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所赠,还包括工作业务范围内外商、私营企业主所赠,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所赠。如果接受的财物是与自己有公务来往的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的,无论所送的礼大礼小,有所求无所求,只要具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接受就是错误的。它会侵害党和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在群众中会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对接受人起到一种腐蚀作用。二是“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主要是指明显超出当地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以及一般的、正常的礼节性的有来有往。如果这些礼品礼金赠送的动因不正常和数额较大,就应当注意。所谓“财物”,主要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货币支付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规定自己的行为,过一个清正廉洁的春节。